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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方违约问题求助

租的房子到期后没有重新签合同,只是在去年的出租方合同上让我签名并写上到明年4月的日期。这个合同有效吗?今年已经延续住了第二季度了(2季度的钱支付到10月中旬)。这个能不能视为合同延续?现在房东要我们搬走,我们要求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房东只同意支付一个月违约金,并要马上清退房子,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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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9 热心网友

    一、视为续约二、如违约,需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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