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房产网 > 东营房产问答 > 东营买房 > 东营买房风险 > 你好!住建委:贵委《关于全面组织开展房屋预告登记工作的通知》中:关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当事人关于预

你好!住建委:贵委《关于全面组织开展房屋预告登记工作的通知》中:关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当事人关于预

你好!住建委:贵委《关于全面组织开展房屋预告登记工作的通知》中:关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其他必要材料。请问:群众团体(事业单位)转让集资住宅房产(已经办理初始登记)给本单位职工(申请人),已经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且已经入住多年,现在办理分户房屋所有权证的手续还不够全,试问可否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另外合同中没有“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可否现在补充预告登记的约定?建议如何办理?另外“其他必要材料”作为兜底条款,具体到底需要什么必要材料,请举例说明一下,以免多跑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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