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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诉讼,要求开发商根据房产局评估结果返……

我家于2001年购买了吉林省白城市铁路房产段出售的楼房,是一楼临街商品房,价格是2300元平米.共花去12万多元.但其后几年均未按其当初承诺的小区配套设施来完善.比如花坛,广场等等.因其配套设施都没有,导致其中很多楼房都卖不出去,最后降价出售.与我家面积一样的一楼商品房仅6~7万卖出.并且所有1楼商品房都存在多算了楼道的公摊面积(一楼商品房楼主均未使用楼道,但买楼房时仍算在我们的房屋面积内).并且已经有楼主从白城铁路房产段得到了多算面积的5000元赔偿.前一段,组织在一起的楼主将白城市铁路房产段告到了法庭,并对房屋做了价格评估,评估结果一楼商品房应该是1400多平米.请问这个官司能赢吗?如果赢了,铁路房产段不交钱或拖延赔偿,那该怎么办,法院会给我们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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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我认为只能以原承诺的配套设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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