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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性质为出让但国土局不让过户,必须要有建筑物才能过户,但土地不是我名下如何建房呢?

土地所在地惠州,土地性质为出让(但国土局却不许单一的土地过户,必须有建筑面积)。此份土地经过几经买卖但均没进行土地过户,现在我是跟几经买卖后的最后买主进行交易,我现在是必须要过户的。但要过户却面临以下几个问题! 1)想要过户必须要先建房,但问题是这块地皮的地契仍为原有人所有:我要建房要么是自己私自建好而不经报建;要么是拿地契所有人的名字去报建然后再建房,但问题是地契名字所有人并不是和我交易的,和我交易的是几经买卖后的购买人。我现在这样建房并没有任何保障。 请各位专业人土帮我解答下,我要如何去做才能过户这块土地,如何去做才能在有保障的情况下去建房完成土地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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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开发商与土地局的纠纷不能影响到办理土地过户,只要是土地来源合法,四至界线清楚,无争议,且资料提交齐全,土地部门无理由不受理。办理时你要提交的资料有,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关于土地过户的申请书及签定的有关协议,(为保险起见,建议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过户后的房产证复印件、契税凭证。若过户后的房产和土地均为原状可直接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若发生改变则需重新进行地籍调查,确定其合法性、四至关系、面积等因素后才能给予办理。若新土地证没办下来,建议你不要购买,以免担太大风险。(无土地就不能办理抵押)。搬迁当然会会受到影响,你想想搬迁是有补偿的,补偿的依据是你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要是你没有土地证,你如何能证明这土地是你的,而以此获得补偿??为什么说房主手上的土地证无效?除非是假证!要证明是不是假证你可以拿原土地证到原土地管理部门查档案,就可证明是否发过此证!若土地管理部门还是拒绝受理,你可采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追问什么证件都有了国土局就是不给办理,问了相关人员后得知全国就我们这个县不给转让性质的土地过户。提问者评价需要有建筑才能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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