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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手房交易问题?

律师,您好!本人于今年10月底向中介公司交了3000元定金,并与卖房人的女儿(房产证为其父母的)在中介公司出具的收条上签了字,卖方为女儿代签其父母的姓名加上其女儿自己的姓名,中介中司也加盖了公章,上没有注明交易时间,也未注明其房屋有漏水现象.12月4号左右,中介公司通知我前去签定购房合同,卖方的女儿当场反悔,表示不卖了(有现场录音),按照约定,卖方应向本人赔付6000元人民币,后经协商赔款事宜未能达成一致,现卖方女儿突然又说同意卖了,而我们在得到其不卖的消息后已将筹款作出相应处理,致使我方不能买房了(或者说我现不想买了)请问如下几个问题? 1. 我方可否以(卖方不卖的现场录音)作为证据,不卖其房屋,并要求赔付6000元整? 2. 我方是否可以以漏水为由不卖其房屋,并退回本金3000元或6000元整? 3. 我方如果要买,是否有权要求对方将房屋漏水修好! 4. 如果我不想买了,能否退回本金3000元或6000元整,胜算有多大? 诚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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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律师常年提供远程法律服务,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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