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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为什么将婚前房产(在我婚前我父母出全资送给我并做我个人名下的一处房产)

为什么将婚前房产(在我婚前我父母出全资送给我并做我个人名下的一处房产)过户给别人要另一方签字?法律上明确不要是婚前财产我可单独处置但房管处却要求要,我该怎么说服房管处工作人员?或者我拿不到对方签字我该怎么办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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