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房产网 > 东营房产问答 > 东营其他 > 东营法律纠纷 > 房屋要拆,政府只给找了一临时住处,是否该有赔偿_东营

房屋要拆,政府只给找了一临时住处,是否该有赔偿_东营

房屋要拆,政府只给找了一临时住处,是否该有赔偿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答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以及《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二十七条的规定,通过评估确定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价格,被拆迁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或产权调换(即房屋安置)方式。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以所提供的安置房屋与被拆迁人的被拆迁房屋进行产权调换,安置房屋和被拆迁房屋的价格均按评估确定,双方结清差价后,安置房屋的产权归被拆迁人所有。 拆迁住宅房屋,拆迁人应支付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费,支付临时安置费后不再提供临时安置房。房屋拆迁期间居民可租房居住,也可到拆迁人提供的临时安置房居住,我市公布的临时安置期为三个月,临时安置费按被拆迁房屋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12元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