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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提取公积金(长春)

委托提取公积金业务,我妻子是外五县的,我是长春的,这个业务必须办理吗?办理以后我妻子的就取不了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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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自8月20日起,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均需与中心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冲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但个贷账户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分属系统内不同帐套的不能签订冲还贷协议(不同帐套是指铁路分中心缴存)。根据您的描述,您与配偶可能无法签订冲还贷协议,建议您持相关材料至分中心冲还贷业务窗口进行审核,如确认无法签订,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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