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前共同拥有商品房,共同申请过肇庆住房公积金贷款,从未提取过公积金,房产证上未能擦除我名字,但已签协议只占房产的0.1%。请问对方在我未同意和没有我证件等相关资料的情况下,有权利提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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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你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属于二次二套贷款,受面积限制,利率上浮10%。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58-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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