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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商品房,是否能申请肇庆住房公积金贷款?

我有一商品房,和一划拨宅基地用房(集体土地,不能买卖,且是兄弟共有,是否算一住房),未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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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2 热心网友

    1.申请自建房贷款的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2项前提条件,方可提交贷款资料申请公积金贷款:(1)申请人所建住房须在本人公积金缴存所在地的区域内,同时须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证之日起2年内提出申请。(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自建房必须是“在建工程”,工程须施工至地基上见到墙体才可申请贷款;自建房已施工至封顶完工的不受理贷款申请(注:申请人须带领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到在建房屋现场勘查,以确认是否符合贷款条件)。2.我市公积金贷款不接受在建房屋作贷款抵押担保,申请人须在建房所在区域提供其他现成的房屋作为贷款抵押担保(注:“现成的房屋”是指已合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并且房地产权证上“土地取得方式”注明为“出让”的房屋)。3.自建房申请的贷款资金只能以转账形式划款至建房承担方(建筑公司)的账户,不得直接划入申请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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