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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我能主张是房产共有人吗

我和前女友06年在东莞买房,合同上写的是女友一人的名字。按揭也是女友一人的名字首付款是从女友的卡上划给开发商的。我负责月供。每个月1300都是我存的。我们分手后,我就搬出来了。所有的银行的存款小票都是前女友保存。只要是和钱有关的收据都在前女友那里。去年8月,我实在是气不过,然后骗了女友的邻居,从阳台上爬入女友家。那时候她弟妹在家,她想喊人,我看他是孕妇,就威胁她小心肚子里的孩子。她不敢做声后,我就到女友的房间里把购房文件全部拿走了。后来,前女友过来数落我。我也想和她复合,就把偷来的东西都还给她了。可是她又不和我符合。现在,我能去法庭,争房产吗?我的胜算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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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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