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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的 搬迁移民问题

我原是陕西山阳县伍竹乡吉家沟村的一个在深打工的农村人,在2006年8月与户县玉蝉乡新兴村签订了落户合同,共交人民叁万陆仟圆整。合同包含三人户口、房基地、三亩庄稼地,可是当时就给上了三人户口中,说是先种庄稼,秋收后就给房基地,就在秋收时,庄稼却被当地村民抢收,我经过法律途径,虽然打赢了官司,可还是未得到赔偿,这近六年的时间了,每年都有回去要求处理,可是都以各种理由拒绝,不了了这,更离谱的是今年回去,村大队长竟还要求我再掏出肆万人民币,否则还是不给处理,我只是一个背井离乡的出外打工人,一下怎么能拿出这么多钱呀?请问这有公道吗?这几年乡干部找了五六次,县干部也找了三四次,可都未得解决,如今我上有七十多的老母亲(身体还不怎么好)。下有八岁的女儿,如今没房没地,怎么生活呀?难道就要让人一直背井离乡吗?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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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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