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1980年,1982年修公路时占用了我集体小组一部分居民的自留地.当年都由我集体
1980年,1982年修公路时占用了我集体小组一部分居民的自留地.当年都由我集体的土地给原土地使用人划分了同等的土地作为补尝.公路修好后原土地使用人又将公路两旁的佘地占为已有.最近几年建房的人多了,他们以青苗费为由私下买卖土地.我集体小组成员不满.可干部又不管此事.请问我们该怎么来维护集体的合法权利? 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先行协商,协商无果,再向乡、县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