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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还迁房产问题-我原居住23.76平方米平房和一个7平米的小院。2008年一月政策是给还迁户50-5

我原居住23.76平方米平房和一个7平米的小院。2008年一月政策是给还迁户50-54平方米的高层,需要交4万元钱,三年还迁,当时我们签协议了。但是现在政策是给还迁户45万或是给房63-68平方米、再给5万元钱,现在快分房了,我们这些在签下原来协议下的人该如何办?政策的前后变化,我们原来签的协议还是否成立,我们还能否享受现在的这种待遇?如果不能,我们怎样能把利益最大化?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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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9 热心网友

    您好,成立,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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