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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私自更改规划该怎么办,知道的都能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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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静 热心网友

    开发商在经规划部门批准变更规划设计后没有尽到及时通知义务。所以您可以据此要求退房,而且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您不打算因此退房,则可以要求其返还减少面积的房价款及利息。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第1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该法第2款也明确规定:“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据此不难看出,不管是经过规划部门批准或者设计单位同意,还是出现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情形,开发商需要变更房屋设计结构,或改变房屋功能,都应当在确定变更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商品房购买者。根据您所说,开发商在取消后阳台,使楼顶由平顶变成了尖顶等变更房屋设计结构时,虽然在工地门口张贴告示但并不能视同已通知您,因为这种通知必须是书面的,所以开发商的做法并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另外,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第3款的规定,开发商在变更商品房规划、设计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您是可以要求退房的,而开发商应当返还房款及其利息,并且由于开发商没有按照当初你们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履行其相应的义务,您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当然,如果您不打算因此退房,则可以要求其返还减少面积的房价款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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