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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贷应不应该还-2006年7月15日,与前妻离婚,但是协议约定,我放弃所有财产,并支付房贷,但

2006年7月15日,与前妻离婚,但是协议约定,我放弃所有财产,并支付房贷,但双方都认为再继续支付房贷确实不公平,所以,我一直没有支付,她也没有催,2008年9月15日,前妻突然要求我履行支付房贷的协议,目前我已经结婚,请问,我应该支付吗?是否超过法定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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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不应该支付,因为你放弃了房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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