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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离婚土地纠纷-离婚女儿判给母亲,却没有实使监护权,务养费。土地当时也没有分割,女儿跟

离婚女儿判给母亲,却没有实使监护权,务养费。土地当时也没有分割,女儿跟父亲过相依为命上完大学,离婚十五年后起诉分割土地,不成担女儿当年的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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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领取经营权证的,应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夫妻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有承包主体资格的。解除婚姻关系时,应当按照民法关于共有物的分割原理,对承包土地经营权进行分割。如果承包土地在分割后无损其经济价值,则可按承包户各成员的份额进行分割,同时考虑到离婚后老人赡养、子女抚养及当事人双方身体状况、谋生能力等具体情况,合理进行分割。有损其经济价值的,承包土地归一方经营,经营一方可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另一种情况是夫或妻一方是城镇居民的,离婚时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应归非城镇居民的一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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