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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把房产证的所有权变更为我妻子的名字,应该如何办理,需要什么证件。谢谢。_东营

你好,我把房产证的所有权变更为我妻子的名字,应该如何办理,需要什么证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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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的情况应按照“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转移登记”办理:提报材料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已登记为夫妻共有,又申请改为一方所有,已登记为一方所有,又申请改为夫妻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属于房屋权属发生转移,可按存量房(二手房)转移登记标准办理。 (2)婚前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婚后夫妻改为共有或申请改为另一方所有的房产,属于房屋权属发生转移,可按存量房(二手房)转移登记标准办理。 以上情形也属于房屋赠与行为,也可按房屋赠与登记标准办理。 注:2009年7月13日以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视为共有,另有约定的除外。资料——1、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含共有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3、房屋登记信息核档证明(原件);4、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原件);5、东营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有共有权人的,应提交共有权人同意处分的书面证明。6、可以证明房屋价值的资料(原件);7、税务部门出具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契税完税凭证或免税证明(原件);8、非住宅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9、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平面图(原件);10、公安部门出具的房屋坐落门牌号码证明(原件);11、登记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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