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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补偿费的问题

最近县政府要征用我家位于县郊的菜地和房屋用于修建县党校,几天前副县长到我们生产队传达县里的补偿方案:一亩地补偿费40000元、安置费为每亩10000元。因为涉及到了房屋拆迁问题,另外规定了如果房屋房产手续齐全的,就补偿一块地基,如果手续不全的,不予任何赔偿。我的情况是这样的:在4年前我上大二的时候,因为父亲患脑血栓病重急需钱,将原来的老房子卖了,另外在自己的自留地上起了一栋占地70平米的一层平房,并且一直没办理任何手续(我毕业后曾经尝试去办理的,但咨询的结果是需要花掉近万元钱才能办好各种手续,我现在每月工资才800多,连养家都比较困难。所以我当时就考虑过几年有余钱了再办理)。按照他们的补偿方案,我家房子将没有任何补偿,我家菜地连同房屋一起一共0.5亩,这样算的话我只能得到25000的补偿啊?恐怕连再去买个地基都难了,更别说起房子了。另外,都说各地的补偿不一样。我查了下广西的有关法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征用菜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倍补偿,安置费是人均耕地不超过0.02公顷的(我们生产队的数据),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那我这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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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征地补偿的情况比较复杂,各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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