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互换房产问题 如果我有一套房,我妹也有一套房,我们无价差互换房产证的话,可以吗?要交什么费用吗?如果我把房子卖了,我公积金贷款过2次了,我再买房能得公积金贷款吗?如果可以买的话,能免多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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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互换房产是不可能的,没有这种说法,更没有这种做法。房产证上的名字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一致。房产产权的变更必须通过买卖或赠与两种方式,买卖就是按照正常二手房买卖进行交易,所需交纳的税费为:卖方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全额的1%或差额的20%,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所的可免征;普通住宅营业税为全额的5.6%,5年以上(含5年)免征;过户费3元平方米。买方需缴纳契税90平方米以下1%,90-144平米为1.5%、144平米以上以及二套以上房源均为3%;过户费3元平方米。此外还需缴纳110元左右房屋产权登记费和20元土地证工本费。赠与需要交纳3%的契税,赠与的房产如果后期再卖掉,需要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您已经有两次公积金贷款了,一般情况下,一个家庭只能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您的情况,已经没有资格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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