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款肇庆公积金提取要求和手续?
在其他省购买了一手商品房,纯商贷,已经提取过一次。根据 购房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提示要求组合贷款或纯商业贷款其后提取商业贷款的最新还款对账单(银行个贷中心打印,盖章)但是根据通25关于印发《肇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细则》和《肇庆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纯商业贷款其后提取的要求是 每次提供还款凭证,不超过当年的还贷本息额度。问题,指引和通知有一点误差,如果提供一年内交易明细,银行盖了公章,是否满足提取要求?交易明细本来也包含了每个月的还款情况和额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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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办理提取,不需还款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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