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提陬住房公积金冲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长春)
收到短信, 办理提取时须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冲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 请问这个规定出处, 是长春这样规定还是国家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 是否可以选择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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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长住金字[2014]28号。自2014年8月10日起,凡新审批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人,在办理借款合同面签时,均须签定冲还贷协议;自2014年8月20日起,凡在公积金中心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申请办理还贷提取业务时,必须先签订冲还贷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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