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今年5月份和建行签订协议用扬州住房公积金半年一次还贷款,目的是想减少每月的还款额,并不想减少还款年限,提前还款。
在银行5月20日扣除公积金款项后发现,我的待还款额减少了,但每月的还款额仍然没减少。到建行柜台咨询后,给的答复是这个协议就是这样的,把还款期限提前了。又问可以通过每月扣公积金方式的协议可以,减少每月的还款额。但是已经签订的协议不好更改了。请问公积金管理中心半年扣1次的协议是否可以更改为每月扣1次的协议,因为目前的协议并不是我的初衷。 期盼你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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