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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我于是2010年1月在宿迁市中通名仕佳园买了一套房子,今年拿钥匙时,开发商要求必须把钱交齐才行,拿.

我于是2010年1月在宿迁市中通名仕佳园买了一套房子,今年拿钥匙时,开发商要求必须把钱交齐才行,拿钥匙后去验房,发现客厅中间地面下沉有4cm,在四周墙上有开发商测量的数据,很明显。地面有很多大裂隙,其它房间也有不同程度的下沉,当时在验房报告上就写明房间地面下沉。物业说联系人来维修,十几天后来了一个工人,在裂隙里灌注水泥就说好了。我不同意,要求把客厅地面砸了,又过几天来人把地面砸了,发现水泥地面只有3-5cm厚,而且标号特低,水泥地面下为泥土,没有夯实。我要求夯实地面后把地坪打厚些,工人不愿意说不做了就走了。后来听开发商说施工方说是我把工人赶走了。随后就没人理我了。我打本市投诉电话12319反映情况,后经建设局质检站,开发商协调施工方,最后施工方只同意按标准维修,而我认为施工方多次维修拖廷我装修时间,质量存在问题应该赔偿。施工方不理,说我要告就去告。请问我该如何去做。能否要求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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