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房产网 > 本溪房产问答 > 本溪买房 > 本溪买房风险 > 辽宁本溪的 咨询-我2009年1月4日登记结婚,婚房是2008年5月份签的合同,于婚后2009年3月份拿

辽宁本溪的 咨询-我2009年1月4日登记结婚,婚房是2008年5月份签的合同,于婚后2009年3月份拿

我2009年1月4日登记结婚,婚房是2008年5月份签的合同,于婚后2009年3月份拿的房产证。合同和房产证都是我老公的名字。房子只付了14万首付,装修家电用了11万,我出了16万给他,他就写了一份房屋共有的书面说明,并按有手印,但并没有写明我出资多少钱。结婚3个月以后发现他婚前欠他人财产70多万,立马叫他写了一份婚前债务情况说明。结婚1年有了孩子,在怀孕中他瞒着我四处借钱,在生完孩子我发现以后要求离婚,他又写了“个人债务个人承担,所借债务都是在我不知情下,并且未用于婚后生活中。”等要他去签字离婚的时候他失踪了。我就去了法院起诉离婚。现在已经是登报传送期间。还有就是结婚前他以经营需要问我借了25万,有欠条。我现在的问题是1:离婚房子是否能判给我,(他已经失踪,我还要带孩子,但争议是以签的合同日期是结婚前,只是房产证是婚后,但他写了一张房屋共有的书面说明,不知道是否有效)2:在婚后1年里他欠别人钱是否能与我无关3:他欠我婚前财产25万还有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