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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婚前已用肇庆公积金购房(组合贷),该房登记在本人名下,婚后能用妻子的公积金(未使用过)一起还贷吗?如可以,妻子申请贷款吗?要怎样操作,怎样提取?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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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家恩 经纪人

    您好,您如果在买房的话,可以用您妻子的公积金贷款,但是如果您是已经买了房,想再加上您妻子的公积金一起贷款的话是不行的,但是您可以提取出来,用于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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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9 热心网友

    你好,可以申请提取,所需资料为:1、身份证(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 2、婚姻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等证明,未婚的提供户口簿或未婚证等婚姻状况证明) 3、购房合同(二手楼不提供,购房合同需复印购房人、房屋地址、总房价、付款方式的相关页面) 4、契税完税证 5、购房发票 6、银行商业贷款合同(复印地址、合同号、总房款、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情况、还款方式的页面) 7、缴存人本人在肇庆市开户的活期银行存折或储蓄卡(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广发银行、肇庆市各农信社(农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南粤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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