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2009年,刘某向哥哥卖了位于同村的房屋并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2011年,刘某依据买卖合同(公证书)和
2009年,刘某向哥哥卖了位于同村的房屋并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2011年,刘某依据买卖合同(公证书)和房产证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面积93平方米,土地管理部门以农建人均不得超过20个平方米为由不予办理过户手续,刘某家现有人口4人,请问土地管理部门的说法是否成立,又有何法律依据。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
合同约定由买方自己办理过户手续,然而买方于2013年向法院起诉要求我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请问房屋买卖合同
答: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对于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我国是这样...
-
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不承担合同违约责任。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还可履行?是否可办理房产过户?
-
房屋买卖双方已经办完过户手续,这时双方还能解除合同吗?
答: 原则上您已经是房主了,不好实现解约
-
房产过户买卖合同哪里拿?
答: 房屋买卖合同一般中介都有。你可以自己打印买卖合同。帮我买卖合同一般都是从中介那里网签获得。要么就是房地产交易中心有。
-
房屋买卖双方已经办完过户手续,这时双方还能解除合同吗?
答: 不能解除合同了,流程基本上已经走完,如果有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应向法院提起诉讼,由违约方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
房屋买卖双方已经办完过户手续,这时双方还能解除合同吗?
答: 不能了,都办理完过户手续了,下家,只要交税费,新产证都可以做出来了,新产证是下家的名字,所以不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