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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本人与2003年7月19日结婚,2006年2月22日老人将一套20.75平方米的房子增与了儿子(本人)并与我(儿子).

本人与2003年7月19日结婚,2006年2月22日老人将一套20.75平方米的房子增与了儿子(本人)并与我(儿子)签了一份协议内容是不管以后谁提出离婚,老人有权将房子收回. 2006年12月我们又因感情破裂法院判决离婚,小孩女判给了男方.女方付给小孩抚养费象征性的110元.(女方至今未付抚养费.已经4年之久了) 离婚1年半以后,前妻多次叫我把房子过户给她,先说不过户就要杀死我全家,后说过户以后就复婚还说小孩不能没有亲妈. 本人及小孩现在都是空挂户到大兴路76号的,前妻要是将房子卖掉,那么小孩连学校都没有上的了! 本人考虑到家人的安全及小孩的以后成长,在不愿意的情况下赠与过户给了前妻.过户时间是2008年间. 过户之后,前妻不但没有复婚,连小孩的抚养费都没有给过. 本人觉得前妻是以威胁.诱骗等手段,将房子骗去的. 本人现在下撤消赠与,将房产收回来 妻一直期骗我说复婚,已经3年过去了。她还不愿意。我现在觉得是被她骗了!想撤消赠与 请问是本人起诉还是我父亲起诉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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