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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的 关于赠予协议是否有效

我的朋友与丈夫分居10多年,但未办理离婚,她从96年的时候和他人(已离婚)同居,期间,同居男方通过顶债的方式获得一套住房,此住房没有任何手续,属于杨家峪附近的城中村所建,无房产证。去年男方将此房屋赠予女方,并作公证,但是只有公正书一份,无其它证明。前几天男方意外死亡,男方的子女要求女方腾出房子。 我想问问,他们的要求合理吗?这套房产是否属于女方的合法财产? 另外,女方属于重婚么? 希望大家帮忙分析一下,谢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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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6 热心网友

    协议的效力法律上可以承认,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还是得以房产登记为准,协议有效,不代表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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