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房产网 > 东营房产问答 > 东营贷款 > 东营融资商贷 > 我们是一楼30年租户(一楼30年的占一楼的90%。二楼有部分)、最近听说友谊大厦公司把友谊广场抵押给银行用于贷款(没给我们商户说)。这样抵押是否合法有效?若贷款还不上会不会给我们长期租户造成损失?_东

我们是一楼30年租户(一楼30年的占一楼的90%。二楼有部分)、最近听说友谊大厦公司把友谊广场抵押给银行用于贷款(没给我们商户说)。这样抵押是否合法有效?若贷款还不上会不会给我们长期租户造成损失?_东

我们是一楼30年租户(一楼30年的占一楼的90%。二楼有部分)、最近听说友谊大厦公司把友谊广场抵押给银行用于贷款(没给我们商户说)。这样抵押是否合法有效?若贷款还不上会不会给我们长期租户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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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答您好: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实行备案登记制度。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订金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租出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根据《抵押管理办法》、《担保法》规定,抵押房产已出租,应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综上所述,你们租赁房屋应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登记,合同租赁期限30年,超过10年应为无效,友谊大厦已办理抵押登记,如你们的租赁合同签订日期在抵押之前,租赁关系不受抵押权的影响。详情请咨询:808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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