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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屋,获赠人能否提取公积金?若无不能提取,请告之具体哪个法规哪条条文规定获赠人不能提取公积金_东营

赠与房屋,获赠人能否提取公积金?若无不能提取,请告之具体哪个法规哪条条文规定获赠人不能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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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你好,按照规定获赠房屋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第二十四条(一)规定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第八条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购建和大修住房一年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一次或者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这里所说的“住房支出”就是所购住房的市场总价格,赠与房屋未发生市场交易,不存在“住房支出”,所以,获赠房屋不能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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