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城淄博路和西二路交叉往西荒草满地那的小区里面也没 灯我们维修基金都交了 是不是该管管啊_东营
在西城淄博路和西二路交叉往西荒草满地那的小区里面也没 灯我们维修基金都交了 是不是该管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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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营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中修、大修和更新、改造资金。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照明和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排水设施、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更新和改造项目提出资金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由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列支; (五)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同意划转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六)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如果您的小区业主已经全部缴纳维修资金,您可按照程序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