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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我家的房子处于市中心地段,属于破产企业公房,原来因无厕所不具备房改房条件,所以未能转为私产,现.

我家的房子处于市中心地段,属于破产企业公房,原来因无厕所不具备房改房条件,所以未能转为私产,现改造后,具备房改房条件了,但托管方武侯区房管局不予进行公转私手续。目前可能牵涉到拆迁问题,因为我们整栋楼16户人(原单位职工)的房屋,产权都属于公房,我想请问,到时候如果不满意拆迁条件,作为公房承租人的我们有没有资格拒绝其拆迁要求。拆迁方会不会以国有资产的名义,强制采取以另一处偏远的公房来安顿整栋楼的承租人?如果现在我们整栋楼的住户强烈要求将此公房转为私产,有没有法律依据可寻,如果有,具体需要提供什么手续,操作流程是怎么样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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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有具体的拆迁安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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