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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分割!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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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得不说你是个很强的男人,我是自学的法律,对这一案件,我是这样想的,1新房中的产权,首付是你父亲的老房子抵压,所以首付是你私有的,但在结婚以后,你们一起还的月供是夫妻双方的,你之前提到前女方不愿意出来工作,所以房子开始是你一个人还的,但从2006年3月起以女方父母所还,但这些都是婚姻存续期内,这期间的还款额,为你们夫妻共有,可以平分,但是首付是你婚前财产。 2旧房女方不有产权 3无住房为由,是婚姻法中的生活困难,在婚姻法中,如果一方存在困难,另一方有帮助义务,无住房属于生活困难,如果女方要求,没有住房可以占住你的房子,但是不能得到你房子的的有权,除非他把你的婚前首付和婚后共同供房款的一半给你,那么他可以得到房子的所有权,前提是你们都同意。 4有点模乎,我认为女方父母是赠与女方的,那么就是说以经是他的钱了,他和你是夫妻,还月供很正常,全如果说他是借款与他人,那么债务,和你们的财产一样是要平分的,现在你要确定一点,是赠与还是借款。 5我认为协议是生效的,女方和你意思表示一志,虽未办理公证,但是仍有效,除非你是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女方认为人应当少分或不分。在婚姻法中,一方转移隐匿财产的,被隐匿和转移的财产过错方可以少方或不分,由受害方后知中以申请从新分割。但本案中你真的没外遇的话,应当不会。6和7是最有意思的,你很聪明,你想通过婚姻无效来确定一些事,6女方的精神问题,如果女方有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因为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有二,一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二是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在可以以离婚为理由中也有这一条,一方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婚后未治愈的,可以做为离婚的理由,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包括生理上的,也包括精神病可者重度传染或遗传情疾病。在说对最后一条的时候,我想你刚好可以去学法律,叫一才条,所以开始我说你很强,我认为说婚姻无效的机率太小了,从二人相爱到发展到这一步,也许法庭解决问题很直接的方式,我是女生,所以我是感性的,我看到二人矛盾发生于女生认为你有婚外情,是对你的爱很多,每天50个电话也是爱你至深,只不过他没用对方法,而且这使你更无法与他相处,即然爱过,又何必非得还自已个未婚之身,只是想要点赔偿吗?精神损失费,通常都是女方要的,当然法律上称为受害方,如重婚的,或者家庭暴利或虐待的受害方,由与身体上原因多数受害方均为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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