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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的 婚约的第一第二条附合法律规定对吗

结婚约定书 男女双方经过一段时间的生活,彼此都有许多共同语言,自愿互为依托结为夫妻共度晚年。现就有关事宜约定如下:一,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存款归各自所有。婚前的债务各自负责。二,现在居住的房子是男方婚前购买的产权房,若男方去世了该房产归男方子女继承。女方自愿放弃享有的法定继承权。这一条也是男方的遗嘱。 三,男女双方要互相尊重,互相信任,真情相爱,要感情专一,从一而终,保持爱情忠诚。四,双方要互相照顾。身体好的要照顾身体差的。若一方生病甚至生活不能自理时,另一方要不离不弃昼夜真心侍候。五,婚后的收入为共同所有。各人享有50%的权力。 以上约定共6份,男女双方及子女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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