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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的 2008年初我与另外一人签订《合作协议》,我和他共同在我们所租赁的土地上共同投资建设农贸市场,市场.

2008年初我与另外一人签订《合作协议》,我和他共同在我们所租赁的土地上共同投资建设农贸市场,市场建成后发生纠纷无法再合作下去,市场现已见收益(主要是收取的摊位租金),问:我打算与他解除《合作协议》,并要求赔偿我的损失,我该怎么办。另我咨询过答复是可以解除,并返还投资款。我认为如果只返还投资款,我的损失太大,因为我们共同投资的市场(有房屋、大厅、基础设施等)已经升值。我如果起诉,诉讼请求该怎样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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