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2年按揭购买商品房一套(没有用公积金按揭).现在由于我在遵义县南北重新购买了一套房屋,并且在房管局备案,我现在把原来的房屋出售后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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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名下无自住住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若您名下已有一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购房时间在5年以上的,购买第二套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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