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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房产纠纷-你好,我于2010年7月27日购买一套二手房,成交价35万元,价款包括其他附属房

你好,我于2010年7月27日购买一套二手房,成交价35万元,价款包括其他附属房屋的转让金额(有一地下室),房价款分两次支付,于当日支付34万元,合同中约定剩余1万房款于2010年12月31日前已转账的形式支付,合同中未规定违约责任,现已办理了房产证和土地证,现在有两个问题:一是卖房不肯将地下室给我,二是户口问题,卖房未将户口迁出。我在合同中与卖房约定了补充条款,有三条:一、地下室随房屋一起转让买房,价款包括在房款内。二、卖房户口迁出,不影响买方落户。三、剩余房款所有手续办清以后予以支付。,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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