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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习水县在职公务员,2010年1月签订了购房合同(不知道房开好久去房管所备的案),用住房公积金购买的房子,银行实际放款日期是2010年8月,我于2010年9月开始的第一次还款,请问我现在能够支取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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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不能,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必须要还款满一年。办理提取业务时,须出示《借款合同》原件,并提供还款存折(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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