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房产网 > 昆山房产问答 > ,我2016年3月10号在昆山参保至今,但2016年11月和12月是补缴结算,那请问我是不是要继

,我2016年3月10号在昆山参保至今,但2016年11月和12月是补缴结算,那请问我是不是要继

,我2016年3月10号在昆山参保至今,但2016年11月和12月是补缴结算,那请问我是不是要继续交社保到2017年5月才算累计缴纳社保满一年,才满足购房条件?请回复谢谢!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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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旭光 经纪人

    你去拉社保缴纳记录,2年内有12个月社保(不含补交部分)就有购房资格。不是连续交的也是有购房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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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宁 经纪人

    是的。补交的社保。国家是不会认同的、必须是正常一个月一个月的交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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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是的,社保是累计缴纳满1年就好,不一定要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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