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网 > 重庆房产问答 > 重庆其他 > 重庆法律纠纷 > 房产法律纠纷-父母的房产,二老已先后去世,弟弟十四年前离婚,有一女儿跟随我父母生活。2008年弟弟自杀,孩子

房产法律纠纷-父母的房产,二老已先后去世,弟弟十四年前离婚,有一女儿跟随我父母生活。2008年弟弟自杀,孩子

父母的房产,二老已先后去世,弟弟十四年前离婚,有一女儿跟随我父母生活。2008年弟弟自杀,孩子跟随我父亲生活.现在我征得侄女(今年16岁)的同意要变卖母亲名下的房产,弟弟的前妻有权起诉我吗?

全部3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夏海林 经纪人

    没的权利起诉你

  • 了解ta 头像
    李洪阳 经纪人

    父母去世,房产由你和你弟弟继承,你占50%。你弟弟去世,他那50%由他妻子和女儿共同继承,他女儿未满18周岁,无民事行为能力,所以你能做主的部分只有50%。如果你取得你侄女的监护人资格,出具监护人证,则你们可做主的部分有75%。所以,你要变卖房产,必须征得你弟前妻同意,否则,她就可以起诉你。

  • 头像
    k****2 热心网友

    她没有权利起诉你,谢谢

共 3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