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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合同违约-我是卖方,一年前在中介处签了合同将一房屋(37万)卖给了别人,当时本人房产证因开发公司原因还

我是卖方,一年前在中介处签了合同将一房屋(37万)卖给了别人,当时本人房产证因开发公司原因还未办好,约定待房产证办出后再过户。违约责任为10万违约金和已收款(30万)的3倍贷款利率。现对方已装修入住,我房产证也已刚办出,但我想收回房产自住。实在对不起买方。恳请解答:1.我是否可以退回给买家已收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为10万违约金和已收款(30万)的3倍贷款利率并拿回房产?若买家不肯收,怎么办?协商?若经久协商不成,我该怎么办?若对方拖着不办,我是否将继续支付3倍的贷款利率?或从什么时间开始可以不用支付?法院民事起诉?根据律师您的了解,您估计法院会怎么判?2.中介处是否需要支付一定费用。(合同中仅有交易成功付中介费1%,无约定违约情况)。3.对买方已装修入住并现房价已上涨很多的现实情况,我想拿回自住是否需要给予其他补偿?协商?若经久协商不成,我该怎么办?法院民事起诉?根据律师您的了解,您估计法院会怎么判?4.根据律师您的估计,法院民事起诉总费用约为多少范围?谢谢!同时再次向买方说声,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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