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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遇地震怎么办?_雅安

请恕我的打扰!我实在不知道怎么办才求助!(工薪阶级在市区买房太难了,望理解给予解答)我刚在市区购买一套二手房,签订协议是在5.12之前,卖主将房产证和土地证办好是在6月份,可是在5.12房屋受到一定的影响,我为此未支付卖主后续房款(协议要求的前期款已支付),我因5.12使房屋受损要求卖主减少当初协议房款是否合理?如果卖主不予减少而付款协议将要到期我该怎么办?而且在卖主办好手续后我才知道卖主购买此房并未满5年并未与他的前房主办理房产交易手续,我质疑卖主现在交给我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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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购买二手房并签订协议在5.12之前,在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遇到地震,导致您所卖的房屋受到一定的影响,以至于提出减少当初协议房款的要求。签于5.12地震是不可抗力的因素,建议您与卖主通过协商处理此事。另外,关于您质疑卖主交给您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使用权证的问题,您可以持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和本人的身份证分别到市房管局和市国土局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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