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买房 > 上海购房建议 > 2002年的时候我母亲向阿姨借了笔钱(房款全额借了23万多)在嘉定区为我买了套房子(当时是买房送户口)余款等我过户给他再支付给我并且要求去公正处公正他提出的条件。

2002年的时候我母亲向阿姨借了笔钱(房款全额借了23万多)在嘉定区为我买了套房子(当时是买房送户口)余款等我过户给他再支付给我并且要求去公正处公正他提出的条件。

律师,!我是这样的一个情况,2002年的时候我母亲向阿姨借了笔钱(房款全额借了23万多)在嘉定区为我买了套房子(当时是买房送户口),因当时父母在外地就全权委托我姨父来办理,后由于房价上涨过快(现在估价在480万左右)导致房子被他占有扣押房产证将房子出租,后来我父母多次和他们沟通,但他们要我们按房子市场价来解决,因数额实在太大加之阿姨有尿毒症所以一直拖着没有解决。现在他们提出给我170万让我再去买一套小的并把这套过户给他们。但是他现在只先给30万,余款等我过户给他再支付给我并且要求去公正处公正他提出的条件。所以,我想问一下,这个公正是否存在什么问题,会不会在我买房过程中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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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不要同意,房子登记在你名下,是你的物权,他借你钱 只是债权,还他钱加利息就够了。可以起诉对方要求搬出,并用之前的租金折抵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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