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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纠纷-,我现在的住房是十年前买的二手房,房子当时是由原房主贷款按歇的(20年期限),加上我们经

,我现在的住房是十年前买的二手房,房子当时是由原房主贷款按歇的(20年期限),加上我们经济条件不好,所以房子一直没有过户,一直由我们还月供,今年由于孩子上小学的缘故,我们决定借款将贷款的余款还上,准备过户。今年5月份已还上余款,当我们找到原房主说明情况时,他们却说这些年里,我们耽误他们买经济适用房等找各种的理由推拖迟迟不给过户,我想尽人道补偿他们,也想和平解决这个事情,但是他们的要求太过分,一张口就要十万八万的补偿,后来退步说也得5万人民币,如果真有这些钱我们也不会现在才想起来过户的,请问这个事情应该怎么解决?谢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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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2 热心网友

    你好,你们当时买房子应该签订合同了,再加上这些年你们还月供的证据,可以证明房子已经卖给了你们,对方就有义务协助你们将房子过户给你。对方如果要的太多,实在协商不成的,你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对方不协助你们过户已经属于违约的行为,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义务,协助你们过户。祝愿你的问题能够得到早日解决。追问:先谢谢了!当时双方签的是个人房屋转让协议,就是双方签字和按手印,没有公证的那种,还有当时收款时给我们的应该有一张收款凭据,我方现在找不到了,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们起诉对方的话,这个会给我们的权益带来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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