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房产网 > 潍坊房产问答 > 潍坊贷款 > 潍坊住房公积金 > 2018年,名下无房产,能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我是山东潍坊市的。

2018年,名下无房产,能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我是山东潍坊市的。

全部2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王彬 经纪人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退休(含提前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调离本市的; 6.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赁自住住房的; 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半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9.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0.职工及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个人负担医疗费在3万元以上的; 11.纳入民政部门临时困难救助范围的; 12.享受潍坊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13.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 14.其他特殊情况的。 符合第1、2、6、7、11、12、13项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符合第1、10项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子女和职工及配偶双方父母,下同)的住房公积金。 缴存职工可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可用资金余额同时办理以上情形中的一项提取或多项提取业务。 申请自动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本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应根据《潍坊市住房公积金逐月提取还贷暂行规定》的要求办理。

  • 头像
    9****4 热心网友

    不能

共 2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