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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公租房200平米,2个有公租房。又不可能出租(军产房)

父母去世,留下公租房200平米,没有产权。父母有5个子女,父母生前只有大哥(离异)与他们共同生活,但大哥与他们生活十几年是不用付一分生活费的,家中有保姆照顾生活,最后是顾两个保姆都是父母的钱。虽然大哥名下没房,但女儿已给他以他前妻的名字买下一套产权方,他前妻自己有一套公和房,买这套房实际是他女儿给他买的。我们家其他4个子女,2个有产权房,2个有公租房。父母生前留言,百年后,子女每人一间。现在父母都走了,这么大房子不可能大哥一人住,又不可能都去住,又不可能出租(军产房)。请问律师:第一像我们家这种情况如何承租父母留下的房子?第二怎么解决能尽可能让5个子女利益相对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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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9 热心网友

    你好,公租房不具有产权,不能作为遗嘱继承。居住情况家人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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