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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提取-泰安

您好: 我前几天从泰安某公司辞职,准备回烟台工作,需要把公积金账户中余额取出来。是否我携带离职证明即可将钱取出?还有今天人事上的人对我说公积金得离职一年后才可取出,是否属实?请各位帮我解答疑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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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1 热心网友

    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包括单位破产、解散,职工辞职、辞退等,不含丧失劳动能力情况),由原单位填制“住房公积金封存申请单”,连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报公积金中心,将职工住房公积金纳入“封存”户统一管理。1年内职工若找到新工作单位,由原单位为其办理转移手续;1年内未能实现再就业的,可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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