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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房产纠纷-年前单位集资建房,由于当时没有太多钱就和朋友口头协商,由朋友先垫付钱

年前单位集资建房,由于当时没有太多钱就和朋友口头协商,由朋友先垫付钱,之后房子一直被朋友住着,由于交款收据原件被朋友拿着于是拿不到房产证,现今房产证扣押在单位,但房产证名字是本人的。想收回房屋,但对方不愿意,该怎么办?通过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现要将朋友所住我本人的房屋收回,拿回我本人的房产证。但是交款收据原件在朋友手上,我只有复印件,单位一定要原件才发放房产证,现在我本人打算通过走法律程序,想请教各位我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收回房屋及房产证?是否需要单位出具各种证明?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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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如果房屋登记上是你本人的名字,那么你就可以起诉要求其返还房屋,你只需要把向他返还垫付的款项就行,房产证是否取得与你是否拥有房屋所有权无关,所以你只要提供房屋登记上的名字就可以以此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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