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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克孜勒苏的 您好:我是干日租的,我日租房里的3件家电被被租房的给偷走卖了(价值6000多),后来我通过各种.

您好:我是干日租的,我日租房里的3件家电被被租房的给偷走卖了(价值6000多),后来我通过各种渠道把这个人找出来了,他提出想要私了,给我写了一个5万的欠条说去筹钱承诺两天后给我,两天过去了现在又找不到人了,之后我也报了警,我现在有他的身份证号,姓名和家庭地址(我在网上查了照片和本人一致,随后去派出所警察把它的档案调了出来也是一致的)。我有几个疑问希望帮我解答一下:第一: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这张欠条有法律效应吗?第二:他这种行为到底属于盗窃还是侵占?第三:报警后警察也备了案,但是听意思还是让我自己想办法联系他,找到人再联系他们,我怎么感觉报警意义不大呢,事实这么清楚,我这证据也挺全收废品那个人我都找到了,还有物业那天也看到了,监控视频我这也有 ,现在连他个人真实信息也有,挺简单的事怎么警察就不给解决呢?第四:三件家电其中我手里只有一个家电的发票,如果起诉,法院必须要求提供所有发票吗?实在没有了难道就不能赔偿了吗?我这有这三件家电的说明书可以吗?法院可以找相关部门去估价吗?第五:因为我这是日租,房子也是我租的,如果起诉法院会要求通知房主吗?最后希望能给我提供一个最好的解决方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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